福州高新区南屿镇流洲黄云涛厝保护修缮工程及旁边的环境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福州高新区南屿镇流洲黄云涛厝保护修缮工程及周边环境整改治理工程(施工)已由市委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以[2023]11号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建设规模:福州高新区南屿镇流洲黄云涛厝保护修缮工程及旁边的环境整治工程,单体占地面积1286.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294.9平方米,周边铺地面积约2020平方米;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高新区南屿镇流洲黄云涛厝保护修缮工程及周边环境整改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内容包含主体结构、木构件油漆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以工程量清单为依据;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签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培训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公司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公司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公司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能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公司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不可移动文物(古建筑或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的保养维护工程或抢险加固工程或修缮工程或迁移工程或重建工程。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其他的详见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8日9时00分00秒至2023年11月14日17时00分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有关的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公司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④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4日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上发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508,邮编:3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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